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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再出稀土组合重拳 分布式光伏阻力重重

来源:邵君( 先生,国内国际部经理 ) 发布时间:2014-2-14 16:22:28
八部委再出稀土组合重拳分布式光伏阻力重重乱象丛生的国内稀土行业在历经数年整治后再度迎来一记组合拳,这个行业也正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大潮。
 
  来自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1月7日披露的文件显示,近期,由工信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个部委联合组成的“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检查组已对广东省稀土企业进行了抽查。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组在广东河源、梅州、揭阳三地市抽查过程中,存在5户销售量存在异常的稀土贸易企业,对此,检查组称将一查到底。
 
  而广东还只是在此次多部门联合成立的检查组路线的其中一站,包括湖南、广西、江西、福建等省份也将陆续迎来检查组的整治重拳。
 
  稀土在多年暴利驱使诱发的疯狂乱象后,自2011年国家层面就先后多次对稀土行业采取了“打黑”行动,但事与愿违的是,由于稀土开采技术、进入门槛低,多轮整治措施后仍然效果甚微。
 
  “近年来国内稀土乱挖乱采变相走私的黑色产业链愈演愈烈,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监管部门官员包庇,甚至亲自参与的严重违法乱纪现象,早在去年工信部就已经向国务院提交了多部门联合整顿的方案,才有了这次八大部门的配合。”国务资源部内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从源头整治
 
  相比此前数年来单纯依靠举报线索及突击检查的被动式整顿策略,此次八部委联合转型行动组则选择以“釜底抽薪”似的方式进行最有力打击。
 
  来自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消息显示,自2012年6月全国税务系统启用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来,全国纳入税务系统的稀土企业有1600余家,其中稀土冶炼分离企业400多家、商贸流通企业1100多户。
 
  但针对税务系统统计登记的这一数据,中国稀土协会副秘书长王晓铁则提出了质疑,并称税务系统统计的企业数量远远超过了行业协会掌握的数据。
 
  “我们自己掌握的加起来就三五百家,现在一下弄出1000多家,现在产量为什么超成这样?就是黑生产链把它洗白了,一直没有追查到根的地方。”王晓铁说。
 
  而针对数年来稀土行业中的灰色企业逐渐完成“原罪”洗脱后,此次依靠税务系统的信息也将为监管部门主动和精准查处稀土违法提出更为关键的线索,“通过增值税发票可以看到他从哪里买的,他卖给了谁?”
 
  但即便如此,一名稀土贸易商人士则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国内稀土矿的分布地点广,且多年来参与企业越发增多,即便主管部门先后多次出台了数份整顿文件,但在一些稀土资源丰富的地方省份,由于违法开采症结早已根深蒂固,要系统整治也仍需时日。
 
  “尤其在江西、内蒙等地方,开采、收购、销售、走私各个环节已经形成了固定的链条,除了参与其中的问题企业,地方政府在其中也存在利益关联,所以每整改一次,过不了多久又会卷土重来。”上述稀土贸易商人士说。
 
  据记者了解,2013年,赣州在稀土专项整治中查处了当地安远县原县委常委魏崧阳、原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廖雪勇等人,而作为当地的稀土大县,上述涉案公职人员则长期为安远县的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稀土等违法行为提供“保护伞”。
 
  “查处了一批后并不能彻底杜绝,当地仍然还有一大批承包了稀土山林的村干部,只要有胆子大的稀土老板来承包,就会以高价转手,除此以外,还有很多人炒作山林。”另一名知情者说。
 
  针对目前国内稀土行业仍存在的诸多问题,工信部一名工作人员在回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则强调,监管部门将继续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结合稀土专用发票,坚决处理一批典型案例,强化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的执行力度,严格实行问责制。
 
  整合大集团
 
  面对国内稀土行业杂、乱、多等多重问题,监管部门在持续推出整治举措的同时,制定稀土大集团的另一策略也在推进中。
 
  来自媒体的报道称,近日,由工信部牵头制定的组建稀土大集团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复同意,方案将敲定稀土大集团的“1+5”格局,其中,包钢稀土组建成北方稀土集团,两大央企中国五矿和中铝以及赣州稀土、广晟有色、厦门钨业三家地方企业各自组建稀土集团。但这一消息尚未获得工信部的官方确认。
 
  即便稀土大集团方案并未正式公布,但多名业内人士则表示,“1+5”格局已基本确立。此前,国务院曾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即“1+3”格局。此后,各地加快了稀土资源整合步伐。
 
  消息指出,在各省已形成整合主体的背景下,工信部最后也拿出了稀土大集团“1+5”的方案。稀土大集团整合后,下一步还将在稀土行业推出一系列政策,包括生产配额、指令性计划、新增采矿证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各地的稀土整合大潮仍在持续,而整合过程中的阻力也仍旧明显。
 
  早在2012年12月,包钢稀土就曾宣布与12家内蒙古上游稀土企业签署了整合框架协议,但历时两年后,包钢稀土的整合名单也随之缩水。
 
  2014年13日,包钢稀土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内9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整合重组协议》。包钢集团按照稀土专营权及相关专营政策,将9家公司纳入到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专营体系之内,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将其注入包钢稀土,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大家都在抢资源,央企和地方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都会成为阻碍资源整合的关键原因,但组建大集团有利于行业的有序发展是业内共识。”上述稀土贸易商说。
 
 去年11月,国家能源局为2014年的分布式光伏发展设定了一个宏伟目标——即我国分布式光伏今年新增装机规模达到8GW,将其占光伏发电总新增规模的比例,由2013年的30%快速拉升至将近67%(此前国家能源局预计2013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10GW,其中分布式3GW)。
 
  不过,时隔不久后,工信部旗下研究机构便发布报告,直言“2014年光伏建设12GW的指导目标中,8GW分布式发电,预计实际仅可完成6GW左右。”
 
  事实上,工信部的预言与光伏业界的体会不谋而合,晶科能源品牌总监钱晶就曾对记者表示,“即便政府支持,面对分布式,企业仍顾虑重重,投资者亦犹豫不决”。
 
  分布式光伏阻力重重
 
  去年11月底,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提出,要“推动光伏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和产业升级”。
 
  事实上,管理层着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良苦用心不难理解,一方面,分布式是业界公认的光伏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分布式为光伏技术进步提供了一片沃土,而只有提升转换率、发电量,实现平价上网,光伏才能最终甩开补贴“拐棍”,健康成长。
 
  那么,在实际产业化过程中,分布式光伏发展为何举步维艰呢?
 
  究其原因,钱晶归纳为“终端用户消纳的不确定性会影响投资收益、电站完工后产权的风险性,以及终端用户消纳的持续能力”三点。
 
  首先,相对地面电站依据日照、电价补贴等关键数据,即可相对准确计算出的发电量、回报率,分布式光伏却存在着峰谷平电价间、自发自用与余电上网间的诸多变量,致使其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其二,屋顶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能归属不同家,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三方关系难以协调;同时,25年内(光伏组件商质量承诺期),业主需拆除建筑物或转让他人等不确定因素,都可能直接引发项目产权的风险,因为屋顶毕竟不同于土地。
 
  其三,终端用户会否发生停工歇业,转产或厂房转让后下一个用户是否能维持同样的用电水平,都会影响项目未来的盈利。
 
  “归根结底,大家并没能看到一个合适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商业模式,也就是盈利模式。”钱晶表示。
 
  提高电价或成选项
 
  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每千瓦时0.42元”之规定,光伏发电在商业用电约1/(全国各地电价平均值)成本的基础上,还可以拿到0.42/度补贴。依此计算,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部分,业主方实际得到了约1.42/度的实惠,而“余量上网”部分,理论上仅可实现0.8/-0.9/度的营收(全国脱硫火电上网电价均值0.4/度,加之0.42/度补贴)。
 
  如上计算,清晰地展现出了政策制定者“鼓励分布式,又侧重鼓励自发自用”的战略思路。不过,在钱晶看来,为了令分布式光伏收益率更加清晰,“余电上网部分的补贴应参考西部电站(一类地区上网电价为1/度),甚至略高一些,因为东部光照不如西部,更为关键的是,如此一来,分布式光伏的投资收益率就非常容易计算了”。
 
  此外,由政府统一屋顶资源,平抑各方利益,不失为获取稳定屋顶资源的好办法。加之微网和储能,实现园区的各个屋顶分布式发电,统一并网,根据各家的用电需求实现配送。“就类似发挥一个水库调节的功能,这样能让光伏屋顶发的电能最大化、最有效率地在园区消纳利用,这样便解决了消纳的问题。”钱晶向记者举例道。
 
 
钱晶认为,“借鉴德国的做法,其电价标准由火力、光伏、风力等不同发电成本加权平均所得。而我国新能源电价附加只占电价很小一部分。试想,如果适度调高这部分附加,拉大工业峰谷电价差和时段电价差。屋顶用户自觉会积极使用自发的光伏电力”。